黄桥镇大桥高标准大棚蔬菜示范基地大棚招租项目 (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招标公告作者:发布时间:2024-08-06 17:25:17 点击数:
(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西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吉湖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其所需“黄桥镇大桥高标准大棚蔬菜示范基地大棚招租项目(第二次)”实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服务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项目编号:赣天平ZXCG字2024-5-1
项目名称:黄桥镇大桥高标准大棚蔬菜示范基地大棚招租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低控制价:274120.00元/年(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最低控制价)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最低控制价(元/年) | 面积(亩) | 服务期限 | 采购需求 |
黄桥镇大桥高标准大棚蔬 菜示范基地大棚招租项目(第二次) | 274120.00 | 154 | 8年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
合同履行期限:8年(合同履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成交服务商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给第三方。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3)响应服务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根据《吉安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服务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服务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用再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项目属性:服务类;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响应服务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服务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方式:邮箱报名领取。
获取地点:jxtp4578@163.com。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人需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填写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附件下载)等资料加盖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jxtp4578@163.com,经审核通过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南侧滨江学府豪园2幢302室。
时间:2024年8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南侧滨江学府豪园2幢302室。
发布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江西吉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含税):由成交服务商支付,收费标准参照“赣招协字(2021)07号”文收取。成交服务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滨江中大道50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151700102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南侧滨江学府豪园2幢302室。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方式:18079678050
电子邮箱:jxtp457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