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公示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吉水县林业碳汇开发项目招商公告

来源:招标公告作者:发布时间:2024-05-08 17:37:12 点击数:

吉水县林业碳汇开发项目招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水县林业碳汇开发项目招商的潜在应答人应在吉水县文峰镇春雨路B23栋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商文件,并于2024年529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应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中豫采字JS[2024]02

2.项目名称:吉水县林业碳汇开发项目招商

3.招商方式:公开招商

4.预算金额:前十年中选应答人林业碳汇资产或碳汇交易额分成比例为48%

5.最高限价:前十年中选应答人林业碳汇资产或碳汇交易额分成比例48%

6.招商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招商预算(%)

评审办法

吉水县林业碳汇开发项目招商

1

详见“第三章招商需求”

前十年中选应答人林业碳汇资产或碳汇交易额分成比例48%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合作期限为20年,含第一个减排计入期、项目合作追溯期(按国家规定的合理期限上限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答人根据单位性质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等,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应答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近两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应答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应答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应答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出具的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或国家税务局证明和所在地社保局的社会保障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答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其成立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应答单位公章);

6、应答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商活动(应答人提供查询截图);

7、本项目特定资格: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招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应答单位不得参加该招商项目的招商活动。

注:应答人可根据吉水财购〔2023〕14 号文件及招商文件“附件2”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如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商文件要求,按无效应答(响应)处理)。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三、获取招商文件

本次招商采取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的应答人须于202459日至2024516日(工作日)9:00-17:30(带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到吉水县文峰镇春雨路B23栋6单元店面一楼领取招商资料,并按招商文件要求编制应答文件。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不再受理本项目应答报名。

四、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时间和地点

1.应答截止时间/应答时间:2024年5  29  0930(北京时间)

2.地点:吉水县文峰镇春雨路B23栋6单元店面

3.应答人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应答无效。应答当天须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并派授权代表出席应答会议(须携带身份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叁份。

七、本次应答保证金

应答保证金:0元

八、对本次招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商人信息

称:吉水县两山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滨江南苑1号楼二楼(滨江中大道50号)      

联系方式:邓先生/ 13097063999 

2.招商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吉水县春雨东路B23栋六单元店面 

联系方式:17707969978  邮箱:3409330076@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女士电话:17707969978